我省召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部署会
4月15日,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部署会在宁召开。副省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主持会议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进行政策解读。
储永宏指出,城市更新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也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的专项行动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准确把握实施城市更新的重大意义,全面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。
储永宏强调,城市更新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工程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,把握、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多方参与、补齐短板和提质增效、更新改造和传承保护、省级试点和基层创新、既有工作和下步工作的关系,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落地落实。要强化政策支持,落实底线管控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形成工作合力,真正做出成效,不断提高我省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水平,提升社会治理能力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周岚《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》进行解读。周岚介绍,《指导意见》将三个导向有机结合,一是以逐步消除累积的“城市病”为问题导向,二是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导向,三是以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阶段性经验和更新成效,人民满意度高为结果导向。为推动地方创新探索实践,省级建立竞争性试点申报制度,遴选试点,通过试点形成示范,探索形成具有江苏特点的城市更新有效实施路径。
周岚指出,《指导意见》重点任务包括实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、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、老旧住区宜居改善、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、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及城市智慧化改造提升等七项工程。将通过开展城市更新体检评估、制定城市更新行动计划、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、开展省级更新项目试点工作等举措推进。
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,南京市、苏州市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会 场
储永宏副省长讲话
诸纪录副秘书长主持会议
周岚厅长作政策解读